我在北京时候的一天晚上,接到一个(gè )电(diàn )话(huà ),是一个外地的读者,说看了我的新书,觉得很退步,我说其实是我进步太多,小说就是生活,我在学校外面过了三年的生活,而你们的变化可能仅仅是从高一变成了高三,偶像从张信哲变成了F4而已,所以根(gēn )本(běn )不(bú )在(zài )一个欣赏的层次上。我总不能每本书都上学啊几班啊的,我写(xiě )东(dōng )西(xī )只(zhī )能考虑到我的兴趣而不能考虑到你们的兴趣。这是一种风格。
然后是老枪,此人在有钱以后回到原来的地方,等候那个初二的女孩子,并且想以星探的名义将她骗入囊中,不幸的是老枪等了一个礼拜那女孩始(shǐ )终(zhōng )没(méi )有出现,最后才终于想明白原来以前是初二,现在已经初三毕业(yè )了(le )。
第三个是善于在传中的时候踢在对方腿上。在中国队经过了边路进攻和小范围配合以后,终于有一个幸运儿能捞着球带到了对方接近底线的部位,而且居然能把球控制住了没出底线,这个时候对方就扑了上来(lái ),我(wǒ )方就善于博得角球,一般是倒地一大脚传球,连摄像机镜头都挪(nuó )到(dào )球(qiú )门那了,就是看不见球,大家纳闷半天原来打对方脚上了,于是中国人心里就很痛快,没事,还有角球呢。当然如果有传中技术比较好的球员,一般就不会往对方脚上踢了,往往是踢在人家大腿或者更高的地(dì )方(fāng ),意思是我这个球传出来就是个好球。
然后就去了其他一些地方,可(kě )惜(xī )都没办法呆很长一段时间。我发现我其实是一个不适宜在外面长期旅行的人,因为我特别喜欢安定下来,并且不喜欢有很多事情需要处理,不喜欢走太长时间的路,不喜欢走着走着不认识路了。所以我很崇拜(bài )那(nà )些(xiē )能到处浪迹的人,我也崇拜那些不断旅游并且不断忧国忧民挖掘(jué )历(lì )史(shǐ )的人,我想作为一个男的,对于大部分的地方都应该是看过就算并且马上忘记的,除了有疑惑的东西比如说为什么这家的屋顶造型和别家不一样或者那家的狗何以能长得像只流氓兔子之类,而并不会看见一个(gè )牌(pái )坊(fāng )感触大得能写出两三万个字。
此后我决定将车的中段和三元催化(huà )器(qì )都(dōu )拆掉,一根直通管直接连到日本定来的碳素尾鼓上,这样车发动起来让人热血沸腾,一加速便是天摇地动,发动机到五千转朝上的时候更是天昏地暗,整条淮海路都以为有拖拉机开进来了,路人纷纷探头张望(wàng ),然(rán )后感叹:多好的车啊,就是排气管漏气。
我最后一次见老夏是在(zài )医(yī )院(yuàn )里。当时我买去一袋苹果,老夏说,终于有人来看我了。在探望过程中他多次表达了对我的感谢,表示如果以后还能混出来一定给我很多好处,最后还说出一句很让我感动的话:作家是不需要文凭的。我本以(yǐ )为(wéi )他(tā )会说走私是不需要文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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